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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解决事情就可以这么简单。就像我轻易地结束了我的一段回忆。
故事的开始是在初中,他是第一个对我说喜欢的男孩。清清秀秀是我对他的印象,衣服都是柔柔的格子衬衫,乍看上去,斯斯文文,很难想到他是个风评不太好的男生。
很少跟他说话,尽管做了那么多年的同学,不能说没喜欢过他的,我知道我只是需要一段距离。
毕业后再也没有联系。这份记忆却在心里潜伏了很多年,淡而无味,却没有结束的征兆。
到底是关心他的,去看他们班的校友录,知道他的手机,发消息给他。他问我,是否认识。我说我一直记得你,但你不知道还记不记得我。他开始问我的名字班级等等等等,他说他终于想起了我是谁,只是想不起来我的样子。我开始怀疑那段曾经的回忆是不是真的,是不是我在时间的流逝中乌一件美化了它们。觉得失望,并且意识到自己的幼稚。不是谁都可以和一个突然出现的人说话的。他可能会想,这人有什么企图。嗯,他大概真会这么想。
可他很有点兴奋的样子,要了我的qq说网上见。
第二天的晚上,我就在网上遇到了他。他知道我很少在那个时间上网,他说,你这么想我呀!很不喜欢他说话的口吻。他开始问关于我诸如外貌身高之类等等的问题,并一尔再再尔三地说要见我。我突然觉得自己无聊,对他说86~
以后有一搭没一搭说过几回话,每次他都说要见我。突然觉得他很讨厌,说不出原因。
干嘛这么没出息!我对自己说。嘴上得很容易掩饰,心里的却不能忽略不计。没什么,我告诉自己,真的没什么。我突然想到我对他的感觉就像现在他们形容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曾经拥有的慌乱的甜蜜早已捡了一对翅膀,不知飞过了几重山。就这样,因为没有说出口而造就的遗憾被弥补了,我删了他的QQ。一个神秘的箱子一旦被打开,所有的流光溢彩都被放逐在高远的天底下。没有再去关注他的任何消息。可是还是不开心,后悔自己干的这件蠢事。
昨天qq上遇到林,聊着聊着他叫我去找bf~说是省得我再不男不女下去。突然就想起了不久以前发生的这件事。很郁闷。
这时候就遇到了小伍,他总是神奇的出现在我最无助的时候。
不知道这是一种纯粹的巧合,抑或是一种感应。
有时候刚巧想起一个朋友,他就打电话来
你最不想遇到某人,却偏偏遇到他。
时间和空间的汇合,很可能不是一种巧合,而是主观情感的渴望。这么有哲理的话,当然不是我说的。
我问小伍,为什么会这样,他说你只不过是在怀疑,只不过是想得到证实、得到别人的确定,以便巩固自己的信心。你是相信爱的,只是你得不到你像想中的爱,所以这样。
原来,我的骨子里是个极其自卑的人.......
算了,不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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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说永恒的人是不懂何所谓永恒的。
我不喜欢说永恒。至少在记忆中我没说过永远之类的话。
所谓永恒不过是寄宿者的一种甜言蜜语。这种寄宿者将你的感情作为他们一时的港湾。他们在里面任由的说些空谈无稽的话取悦人心。很夸张。很好听。很耐于回味。有置于悬崖边的感觉。很荒谬的话。直指人心。就像手上拿了一把刀,刺眼的刀,闪着亮堂堂的光芒的刀。可是很无奈你却视而不见,很可悲的是你更想将这把不寒带人心的无情刀化为纸片,然后消失。这是很难办到的。我自言没有这种本事。我不够美丽。我魅力不够。
我将永恒和支离破碎的水晶混淆。其实这是很可耻的。因为我和水晶从来没有缘分。朋友送我的水晶礼品都会在第一时刻就裂出一道小道道。甚至是我还未拆封以前的时候就已经宣布这个透明家伙的可怜生命就此终结。而更可笑的是,每每那时,我居然毫无一点难过与惋惜之心。即使是爱我的人给我的我也并无任何感觉。我知道我很不好。可是事实我就是对水晶的破裂不怀心碎。有人说,水晶破裂不是好事。如果那样的话我等于在不知不觉中已让水晶把我自己诅咒了。把我自己诅咒了。把我诅咒了。自己诅咒了。诅咒了。
其实,水晶对我总有无法抗拒的吸引了。喜欢它黯残的光。它的冰冷。它的透明。它的赤裸裸的呈现。我之所以对水晶如此的爱怜。是缘于我从来没有得到过完完整整的水晶。这是人的劣根性。我现在发现很喜欢用这个词语。劣根性。越说越是会发作。一点一点。一步一步。在我的心中留了根扎了营缠了结。我骨子里有很多劣根性。多的我自己都不敢想象。
或许这所谓的错与对是与非都是留给每个人的自己的评判标准。
我很会伪装。有时很好。有时却很糟。
我可以面对一个曾经喜欢我而现在不喜欢我的人表现的很不在乎很开心。跟朋友说这叫做解脱。终于到来的解脱。其实,我是很怀念他喜欢我的日子的。怀念他在情人节前一天送我很可爱的熊。怀念他看我的独特的欣赏的眼光。怀念以前一些暧昧的动作与言语。尽管我并不喜欢他。可是我不要他停止对我的爱。我不会和他好永远都不会可是不希望他和别人好。我很自私。这点我承认。
我可以面对一个我曾经喜欢而现在不喜欢的人装幽默不让彼此尴尬。跟朋友说我早就对他没感觉了。终于到来的释怀。其实,我很不愿意听他和别人说着他现在如何喜欢一个女的如何去追她。尽管我已经不喜欢他了。他的现在的一切都与我无关。但我不要听到。因为他的每一个字都是对我的侮辱,我从没有完整的得到过他的心。于是我就充耳不闻。尽管每次朋友都是刻意的把他安排在我的身边。延续着以前的习惯。我想这个习惯是不会变了吧。尽管我和他只是再普通不过的两个人。
我更可以面对一个我曾经喜欢现在仍喜欢的人放肆的调侃以示我的伟大宽容。跟朋友说只是随便聊聊呀。其实,我并不是很单纯的只是想和他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的。我不相信这世上有人会做事不抱有目的的。我伪装自己很好很好很好。可以包容他的背叛。可以纵容他对她的爱慕。可以强颜欢笑。可以故作镇静。可以继续使用西西哈哈呵呵的话。其实,我打这些字的时候手竟然不听使唤地发抖。是冷吧。我这样为自己解释。因为我不希望自己在放弃的同时还怀揣一个死结不肯丢弃甚至还有愚蠢的想结开的欲望。
我的永恒是落寄在某一处的还未开启的水晶。
等待我的拆封。
等待我的诅咒。
等待我的破碎。
刚才在我电脑里看到以前写的一篇文章.
突然觉得我的电脑好象是一个宝藏,
总是会无意中看到一些文字,
就好象看到过去生活的片段重现一次.
依旧记得当时写这篇文章的原因
可是那时候的感觉
已经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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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在房间里呆得太久了,久到时间已经在我的房间里睡着了。整张床上都是时间,我有时拥被而眠,被时间浸没;有时却久久失眠。
我拿起电话机,却很迟疑的发现,它是空的,后面的电话线不知道何时被拔掉。
整个房间都弥漫着尘埃,这个需要打扫的房间,时间带着尘埃进来,并且凝固。
在这段日子里,时间成了漩涡,生活原地打转。
我只存在于自己的房间里。
每一次出门都是迷失。
我是如此眷恋自己的房间,它是我最彻底的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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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很多寂寞的文字,这样纠结。
张小娴说,我也可以一个人。只是我不想。
可是只有一个人,那该怎么办。
或者忍受寂寞这样下去。或者找个不相干的人重生。
一种天使的怜悯和另一种恶魔的冷笑。
有时候,这更象生活,或者就是生活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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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算把blog的页面设置弄好了,
并且链到我的主页上
这样我就不用一天到晚更新我的diary的网页了~~
哈哈哈哈
注:页低下的flash我是很喜欢的~